甘肃省新药临床前研究重点实验室
工作委员会职责
(二OO四年元月)
1、工作委员会是实验室主任领导下的工作机构,每隔1周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商讨实验室管理、建设、运行中的有关问题;
2、依照国家级及省级有关重点实验室的管理办法,制定重点实验室的各项管理制度;
3、根据实验室建设与发展的需要,调整各二级实验室部门的设定及职责,任命与考核各二级实验室的主任,制定二级实验室主任职责;
4、讨论与制定各二级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定期抽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5、制定实验室经费的使用的办法,宏观管理经费的使用情况;
6、讨论决定各实验室的人员组成及进出情况;
7、提出与讨论各实验室的科学研究方向,提交学术委员会讨论;
8、确定学术委员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及主要议题;
9、工作委员会工作不能代替学术委员会的工作;
10、处理重点实验室的日常事务工作
|